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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庆打击非法代孕行动 “试管婴儿”不是想做就能做 [打印本页]

作者: 功夫熊猫    时间: 2015-11-25 12:32
标题: 重庆打击非法代孕行动 “试管婴儿”不是想做就能做
代孕,轻轻松松圆你做母亲的梦!”类似的代孕广告宣传尽管很诱人,但却不为我国现行法律所允许。辅助生殖技术带给不孕夫妇以希望,但也成为不少医疗机构谋取不正当收益的工具。日前,重庆市开展专项行动打击代孕、规范辅助生殖机构行医。重庆市哪些医院获准开展辅助生殖技术?试管婴儿哪些夫妇能做?哪些夫妇不能做?听听专家怎么说。
  g3 x& ~3 Q* e6 }6 b: A: ?  行动
) s" f1 ?8 B) E  Y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万州一医师遭罚15000元9 m( S( i1 o5 I2 O% g
  记者昨日从重庆市卫计委获悉,重庆市于2015年4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代孕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没有发现有代孕行为。但万州一医师因违法开展选择性别的人工终妊娠遭到了罚款15000元的处理。
/ A( Z; a" M! h3 p  据了解,本次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小组由市卫生计生委屈谦主任担任组长,各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鼓励社会各界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o6 l, @7 U! v( ^+ Y  O7 J
  此次专项行动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3244家、非医疗机构963家,共计4207家。同时,还对5家人类辅助生殖机构和1家人类精子库进行了监督检查,6家机构均持有有效的批准证书。. M' d" G5 c; U. j' F8 _# n, A
  据悉,此次检查虽未发现相关机构及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但发现1起人类辅助生殖机构工作人员违法开展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案件,万州区卫生计生委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给予涉事医师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d7 }9 M3 s3 N$ p
  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结束后,重庆市仍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代孕违法行为。同时通过多种渠道主动收集违法线索,一经发现代行为从严查处。/ n2 U4 @  _4 I2 t  g4 k% G9 y
  擅自采集精液治不孕重庆市一职工医院遭处罚' X. [/ Z' l' z3 I8 s3 l5 q; ]. P- |
  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重庆市于2015年2月~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监督检查,重庆市目前5家获准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医院均合乎规范。然而,沙区一家职工医院因为非法采集精液用于治疗不孕,遭到了严厉处罚。" R- [  u5 _* N$ d% D) E' i6 N
  据了解,本次检查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113家、非医疗机构93家。重庆市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共5家(见下图)。2015年3月6日,重庆市批准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设置人类精子库,目前处于试运营阶段。1 P/ e8 Y6 @& y: h
  从检查情况看,5家人类辅助生殖机构和1家人类精子库的批准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及时校验,未发现超范围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等情况。为确保废弃精液标本不流入临床,本次专项行动期间,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院集中销毁了1665份不符合外供标准的冷冻精液标本。
7 \1 `# u. v5 X, V: q! d( K0 o  J  据悉,2113家医疗机构中375家发布了医疗广告,未发现发布“代孕”广告的违法行为。2113家医疗机构中,开展妇产科、泌尿外科、不孕症诊疗科目的医院共473家,为本次专项行动检查的重点;其中,综合医院411家(公立181家,民营230家),专科医院62家(公立42家,民营20家)。检查中发现重庆第建设限公司医院擅自采集精液从事不孕症诊断治疗活动,被沙坪坝区卫生计生委处以警告、罚款3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 t$ e9 _% }0 D" f  市卫计委有关人士表示,虽然此次专项行动未发现实施代孕技术,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等违法行为,但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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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管婴儿”为何不是想做就能做?7 g2 ~- o1 t( j! P' ], U
  宝宝,是人间最美的天使,但并不是所有家庭能顺利迎接他的到来。据统计,目前我国的不孕人群已经占10%,试管婴儿已是不孕家庭最后的一个选择。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重庆市遗传与生殖研究所所长黄国宁表示,辅助生殖技术的审批是非常严苛的,就是为了确保人类的健康权益。2 J; ]( A$ Q& ?( Y$ J
  黄国宁告诉记者,“试管婴儿”这项技术属于国家限制性技术,它和器官移植一样,是要通过国家技术准入方面的评审,而且有国家卫计委颁布的相关的技术规范来限制,因为这个技术滥用的话会出现很多伦理的问题。
. E1 a% a' O1 V* Z# O  1.哪些夫妇才能做“试管婴儿”?
" T# H' Y: w* Q  b' p& ]6 t( v+ {  “不是所有的不孕夫妇都需要做试管婴儿!”黄国宁表示,首先不孕症患者要经过不孕症专科门诊的筛选,有一部分病人是适合做试管婴儿的,如男性输精管阻塞、女性输卵管堵塞以及部分卵巢功能问题的患者等。因此,这些都需要不孕夫妇在正规的、国家允许的辅助生殖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
7 R# Z" g( x6 W! ^  2.做“试管婴儿”有没有最佳年龄?
- ^7 t% T; X# a( Q3 S4 v  黄国宁提醒,一旦被确诊需要进行试管婴儿手术,则“宜早不宜迟”。虽然“试管婴儿”没有一个最佳的年龄段,只要是不孕症患者,包括40、41岁也有成功的,但是成功率相对较低,如果是在适宜的生育年龄段来做,比如35岁以下的妇女,因为各种原因符合条件的,其成功率是很高的。
+ H+ j1 X% H! \0 @  3.做“试管婴儿”需要哪些手续?
) |4 |$ \6 i% J4 _2 ~" v+ G  记者了解到,“试管婴儿”必须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实施,所以接受“试管婴儿”治疗的夫妇应提交结婚证、夫妇身份证,以及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该证明可以是正式的生育证,也可以是街道、镇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证明,证明需说明夫妇的婚姻、生育状况。/ \. L0 o2 g. R6 h; s
  提醒7 h+ y3 B# Y! R& |4 l1 \# P: i- u
  35岁以下是最佳怀孕年龄) m, w4 S/ j+ E
  黄国宁认为,通常女性怀孕的适宜年龄是22岁到37岁之间,35岁以下是最佳怀孕年龄。建议女性应在生育年龄增加主动生育的理念,并避免一些非计划的怀孕,如人工流产以及引产等一些严重的终止妊娠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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