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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浦口代孕妈妈昨天与中介商谈有结果 今日上京寻婴儿 [打印本页]

作者: 淘淘024    时间: 2012-8-6 11:04
标题: 浦口代孕妈妈昨天与中介商谈有结果 今日上京寻婴儿
【龙虎网报道】(实习记者 邓颖)代孕妈妈生下孩子三天即与宝宝分开,难忍骨肉分离,今日将前往北京寻儿。1 J6 J1 ?0 Z) P8 b2 Z) k
这位代孕妈妈是外地人,离异,儿子判给了前夫。因经济条件不太好,通过中介,经人工授精做了代孕妈妈。5月22号,在南京一家医院生下一男婴。25号,中介在南京南站将宝宝送走。拿钱送走宝宝后,妈妈心里总是担心着宝宝的安危,越想越舍不得宝宝。( K8 f0 {% X4 G* h/ o& y
与中介的人联系索要宝宝父亲的信息未果,代孕妈妈自述为见宝宝,竟然相信网上的侦探公司希望找到孩子线索,结果被骗了1000元钱。 " c$ `. q; j" x! o, K* ^8 @
28号,这位代孕妈妈向龙虎网“爆料工作室”求助时表示,不想把事情闹大,“毕竟当初代孕是自己的选择,我不想给别人增添不必要的烦恼”,但如果中介不给宝宝的信息,“就只能仰仗你们和警察了”。
8 Z( M  B0 S- u& i& a; R昨天下午3点左右,中介的人来到她的住处,不但不说宝宝父亲的任何消息,还要将她送回四川老家。交谈了一个多小时后,中介的人临走前表示,晚上再与她沟通此事。 晚上的沟通后,中介帮她联系孩子父亲,同意她前往北京看孩子。得知可以见到宝宝后,她表示几天没睡觉了,现在轻松了,终于可以休息了,并且不打算要宝宝,只要有宝宝的消息就好。
/ r8 p0 R8 {" Y今天,她将前往北京看宝宝,如遇有问题会继续与龙虎网“爆料工作室”记者联系。
; Z- C2 ]6 {/ ^$ q! p" R记者昨日就此事咨询了江苏和忠律师事务所霍国平律师,霍律师表示代孕在我国法律上属于空白,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代孕妈妈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具有一定的监护权,可以要求行使母亲的权利。
  |- ^+ W9 s. `0 S. d, h/ \+ H龙虎社区“大萝卜评论”版,也就此事也发起了一项投票。结果有70%网友投了反对票,同意在生育问题上应顺应市场的要求,法律对于孕母仅仅是“出租子宫”的代孕应当许可,对这种代孕,法律应当明确规定代孕者没有法律上母亲的地位,不得索求孩子及其抚养权。& f+ m$ _8 i* G* u6 M; m+ B, [& x, Z
也有30%的网友支持代孕母亲在孕育孩子的过程中,骨肉相连,同腹中胎儿产生深厚情感是顺理成章的,孩子出生后要强行割断这种代孕母亲与孩子的联系缺少有力的理由。
+ m1 G4 O# q" a7 \9 C关于代孕是否合法合理,一直存在包括法律上、道德伦理上的种种争议,就像网友跟帖说“代孕有风险”,请考虑清楚要承担的后果,不要随意地去制造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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